李春霞,女,講師。三級心理咨詢師。德育文體部教師。擔任《心理健康》、《禮儀》、《溝通能力訓練》課教學工作。從教29年,有比較豐富的教學經驗,教學形式豐富多彩、寬嚴適度,始終把學生成長發展的實際需求放在教學首位,具有較強的親和力。教學之余負責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工作。
上一條:李晉紅(講師)
下一條:賈曉航
【關閉】
版權所有:Copyright ? 2013-2014 www.almadouro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
學校法律顧問: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 李政 律師 京ICP備19016754號 電話:010-68412648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北洼路83號